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国家档案局于2023年组织开展了《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这次评估工作以自评为主,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评估的原则,各省级档案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评估工作,填写摸底表并形成自评报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负责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评估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在各地区各单位自评基础上,国家档案局对部分地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实地了解,并汇总形成了《〈“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综述》,现予刊登。
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自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地。2023年,国家档案局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了中期评估,总体上看,《规划》实施进展顺利。
规划实施情况
1.档案治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十四五”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在健全档案体制机制、完善档案制度规范、加强档案执法力度、加大重点领域档案工作监管力度、创新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方式上下功夫,提升档案治理效能。15个省(区、市)明确了档案工作党委分管领导、政府联系领导。25个省(区、市)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施档案制度规范建设工程,《档案法实施条例》已于2024年1月12日以国务院令第772号公布,国家档案局发布7部部门规章、22项档案行业标准,报批5项国家标准(已发布),4个省(区、市)完成档案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完成对21个省份、58家中央和国家机关、60家中央企业的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各地积极创新执法方式,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探索与有关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区域档案工作协同,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九省区、川渝地区等区域档案工作交流合作不断加深。持续开展国防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检查,成立国防军工重大专项档案工作协调小组。完成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多地将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向市县延伸。
2.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稳步拓展
“十四五”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在扩展档案资源收集范围、加快推进档案资源数字转型上下功夫,全面记录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国有档案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新时代新成就国家记忆工程,完成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两类档案”归集。截至2022年年底,各级综合档案馆电子档案总量达到2372.9TB。多个省级综合档案馆实现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超80%。
3.档案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提升
“十四五”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在加快推进档案开放工作、持续提升档案利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档案资源开发水平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档案价值作用。印发《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有效促进馆藏档案依法依规开放。各级综合档案馆加大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力度,截至2022年年底,开放档案达20976.6万卷(件)。各级档案部门聚焦中心工作,编纂形式丰富的资政材料,报送党委政府领导参阅。多地将档案查询利用服务融入地区“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推动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向街道、社区基层一线延伸。紧紧围绕重要节点、重大纪念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展览、新媒体传播、编研出版等活动。
4.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稳步强化
“十四五”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在加强档案馆库建设、强化档案安全保护能力、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上下功夫,筑牢平安中国的档案安全防线。中央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投入使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新馆竣工,各地各单位一批新馆建成并投入使用。完善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将档案服务外包安全监管纳入档案安全常态化监督检查范围。实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5个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通过验收。多地实现馆藏全部档案数字资源完整备份,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
5.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十四五”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在完善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加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上下功夫,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15个省(区、市)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省级综合或信息化专项发展规划。实施档案信息化强基工程,加大对中西部档案馆支持力度。新建成高水平数字档案馆71家、高水平数字档案室10家,80家企业被确定为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单位。12个省级综合档案馆建成区域档案资源共享平台。截至2023年年底,共有1886家综合档案馆接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
6.档案科技创新不断取得新成效
“十四五”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在加强档案科技创新上下功夫,助力档案工作转型升级。实施科技兴档工程,认定首批8家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积极搭建档案科技成果推广平台,推进档案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十四五”期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省部级)立项413项,获奖74项。
7.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十四五”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在加大档案人才培养力度、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上下功夫,提升档案智力支撑能力。实施人才强档工程,开展“三支人才队伍”选拔工作,150人选为全国档案专家,780人选为中青年档案业务骨干,750人选为档案工匠。各地积极推进档案人才专家库建设。开展档案专业学位教育,选树档案工作先进典型,规范开展档案职称评审工作。
8.档案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
“十四五”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在拓展双边和多边交流合作、参与世界记忆项目上下功夫,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贡献力。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档案交流合作。落实中俄档案合作分委会工作大纲等具体交流项目和计划,档案内容首次写入《中俄睦邻友好条约》。实施档案文献遗产影响力提升工程,55项档案文献入选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贵州省水书文献》《大生纱厂创办初期档案》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四部医典》《澳门功德林寺档案和手稿(1645—1980)》入选世界记忆名录。
《规划》实施经验做法
1.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不断走深走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记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把牢档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落实“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要求,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档案工作不断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
2.坚持高位推动,充分发挥党管档案工作的体制优势
持续压实党管档案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党委分管领导、政府联系领导,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各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档案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党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优势不断彰显。
3.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十四五”任务实施
系统谋划,注重规划出台实施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统筹兼顾,处理好档案工作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整体推进,全面开展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4.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档案事业的短板弱项
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研究分析问题,针对影响制约档案事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和档案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查找症结根源,研究破解办法,补短板强弱项。各级档案部门深入基层一线,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对进度滞后的单位加强督促推进,对存在问题的着力攻坚破难,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完成。
5.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拓展档案工作思路
充分吸收和巩固档案工作实践中好的经验和成果,发扬档案工作优良传统,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实现以档案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工作现代化。紧跟时代步伐,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推动档案事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规划》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一是地区及行业间档案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受经济发展水平、地域差异等因素影响,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档案事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中西部地区的档案信息化发展水平相对东部地区明显滞后。二是部分地区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有的地方档案主管部门行政力量薄弱、对档案工作统筹谋划和研究部署不够、局馆配合不畅,影响到档案行政职能有效行使。三是档案基础业务建设仍有短板。受各种条件制约,各地区各部门在档案资源结构、档案开放占比、库房条件配备等档案基础业务建设上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弱项。四是少数工作进度滞后。全面实现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电子档案接收与管理、综合档案馆档案开放、馆藏档案数字化等目标有一定难度。
做好《规划》实施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各级档案部门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凝心聚力,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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