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对企业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旨在加强企业档案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
1. 档案工作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任务。
2. 档案工作人员
企业各部门应确定档案工作负责人,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并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3. 档案的形成与归档
企业应确保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鉴定、整理和归档工作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4. 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企业档案部门或工作人员应参与相关活动,指导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5. 档案的归档范围和期限
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和行业特征,确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6. 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企业应制定档案保管、保护的工作要求和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潮等。
7. 档案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企业信息化总体规划,建设数字档案馆(室),并确保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要求。
8. 档案的利用与开发
企业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档案利用制度,并推进档案信息的开发工作。
9. 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企业应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并配合档案馆做好档案开放审核工作。
10. 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企业档案工作应接受档案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通过这些规定,新档案法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强调了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性,要求企业在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全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文章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https://www.gov.cn/gongbao/2023/issue_10786/202310/content_6912654.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https://www.saac.gov.cn/daj/yaow/202309/dfc4967fdf16489096897fd75a05f6b9.shtml